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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9-05-05 16:12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对我院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并对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成立学科复试小组,由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

二、复试资格的确定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统计学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外国语:55分;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2.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三、复试工作组织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二)具体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1.资格审查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完成,请考生自备手机并保证电量、流量充足。

考生可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早上体检请勿吃早饭,下午体检请勿吃午饭,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60元/人;也可选择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体检结论提交研究生院。

3.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该项考核由复试小组进行。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综合素质考核中还将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

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均相同。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于复试小组审查。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2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生命科学院只负责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生命科学院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

生命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232

七、本细则由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院

2019年5月5日

 

 

 

 

 

 

 

 

 

 

附件1:

统计学专业博士复试方案

一、复试安排: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5月8日 8:30

博远楼108

体检

5月8日 9:00

校医院

心理测试

5月8日   10:30

蕙星楼707

面试

5月8日   14:00

蕙星楼西配楼514会议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

1、宏观经济统计分析

2、国民经济核算分析

3、生物信息大数据挖掘与统计分析

4、多元统计与时间序列分析

5、大数据技术原理和应用

6、考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7、综合素质考核中还需对考生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

 

附件【附件2_2019dxxy.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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