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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8-04-27 17:28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博士复试、录取工作,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各二级学科成立一般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

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

四、复试工作组织

(一)基本要求

1.复试时间

生命科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方式)复试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并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2.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二)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

复试时研究生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8日 8:30 ,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该项考核由生命科学院复试小组进行。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程序要做到完整规范,考场记录、复试成绩和复试评语应留存备查。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若复试小组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再次复试前需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由生命科学院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10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未达60分者,不录取。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各复试组审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及体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复试组在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研究生院在考生报考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函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工作由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完成,时间为4月28日上午9:00,地点为蕙星楼707室,请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考生可到辽宁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28日上午8:30;也可选择就近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体检结论提交研究生院。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初试、复试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本方案附件或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生命科学院只负责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生命科学院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232

十、本复试办法由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专业复试具体方案见附件1

 

  

 

 

附件1:

生物卫生统计学专业博士复试方案

 

一、复试导师组成员:

     组长:刘宏生

     组员:马树才、张虹、郭万山、王青

二、参加复试考生比例:100%

三、复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下午15:00

四、复试方式:面试

五、复试考核内容:

1、生物统计分析;

2、考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生物卫生统计学专业博士复试名单

 

考生号

姓名

总分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报考类别

导师

101408101700493

谭艳妮

245

67

87

91

定向

刘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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