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对我院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如下:
学科门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实际招生数 |
理学 |
学术 学位类 |
动物学 |
280 |
38 |
57 |
9 |
植物学 |
280 |
38 |
57 |
9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80 |
38 |
57 |
6 |
细胞生物学 |
280 |
38 |
57 |
4 |
微生物学 |
280 |
38 |
57 |
5 |
生物卫生统计学 |
280 |
38 |
57 |
6 |
农学 |
食品科学 |
255 |
34 |
51 |
3 |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测试四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为4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一)外语测试(3月28日13:20蕙星楼九楼)
1、外语测试分为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两个部分,满分30分。
2、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应试题目。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8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专业课笔试及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3月29日下午15:00—17:00,溯源楼329室。
考试基本内容详见“2018年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中“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考试内容说明”。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4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复试小组掌握。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3、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等)。
4、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和当场回答的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目。
专业课面试安排:
动物学:3月29日上午8:00,溯源楼343室;
微生物学、生物卫生统计学:3月29日上午8:30,溯源楼347室;
食品科学:3月29日上午9:00,溯源楼335室;
植物学:3月30日上午8:30,溯源楼343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3月30日上午8:30,溯源楼347室;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月28日溯源楼329室)及心理素质测试(3月28日8:30溯源楼329室)
1、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及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为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同时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心理素质测试采取题卡测试的办法,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四)体检(3月28日9:30-10:00;12:30-14:00校医院)
体检用品在心理测试之前发放,参加复试的考生如上午体检请勿吃早饭;如中午体检请勿吃午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校医院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患有重病、传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28日上午10:00,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博远楼)一楼大厅。
1.学籍学历材料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2.反映素质潜质的材料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该项材料交我院复试组审查。
3.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考生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最迟在复试报到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后提交,不予承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录取原则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录取办法,差额比例为120%左右,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4、推荐免试考生复试已在选拔过程中完成,不必参加本次复试。
5、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资格审查、体检、调剂工作等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四、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8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五、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生命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024-62202232
六、附则
1、参加复试人员请参见《生命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人员请自行打印复试相关表格,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本方案解释权在生命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院商议后确定。
3、详细信息可登陆生命科学院网站http://lifesci.lnu.edu.cn查询。
生命科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