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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7-03-21 16:17  

生命科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方案

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和《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对我院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和管理

成立由各复试小组负责人组成的“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方案,具体负责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组长:万冬梅

成员:曹向宇、张立山、刘宏生、朱春玉、史丽宏、韩阳、王秋雨、蔡天革、金莉莉、毕秀丽、何剑为。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命科学院办公室。下设外语测试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组、组织协调组。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由外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四部分组成。复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为40分;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一)外语测试

1、外语测试分为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两个部分,满分30分。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公共基础学院负责,每个小组配备23名主考教师,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并按时更换试题。

外语考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有一项达不到该科目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专业课笔试及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基本内容详见“2017年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中“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试内容说明”。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4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复试小组掌握。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2、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考生的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等)。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得分作为面试成绩,且当场给出评语及分数。

4、面试采取抽签提问和当场回答的方式,不指定参考书目,学院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

1、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及长期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为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同时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及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心理素质测试采取题卡测试的办法,请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三、录取原则

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的录取办法,差额比例为15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4、推荐免试考生复试已在选拔过程中完成,不必参加本次复试。

5、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资格审查、体检、调剂工作等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辽宁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外语考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有一项达不到该科目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专业课笔试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24分者(满分4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在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分别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7级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7414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非定向录取考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4-62202232

七、附则

1、复试的具体安排请参见《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人员请参见《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阶段考生名单》。

2、本方案解释权在生命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与研究生院商议后确定。

3、详细信息可登陆生命科学院网站http://lifesci.lnu.edu.cn查询。

 

 

 

生命科学院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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