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快讯  师资力量  招生与培养  教学建设  科学研究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校友之家 
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规章制度 
 自编教材 
 多媒体课件 
 中心成员 
 实验平台展示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规章制度>>正文

化学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2018-08-27 17:06  

危险品药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管理总则

化学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实验室的药品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危险品药品仓库仅存放实验室所需的危险品药品,不可存放常规药品。

二、化学危险药品的计划与购置

1、制定实验教学所用化学危险药品购置计划时,实验药品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验大纲或实验指导书规定的实验项目所需危险药品种类、数量,科学严格把关,禁止超品种、超数量。

2、化学危险药品的购置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药品凭证采购暂行办法》向专业经营化学危险药品的公司购买。

三、危险药品的保管

1、危险药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产生火花等一切不安全因素。

2、不同性质的危险药品要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危险药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起爆炸的危险药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4、在危险药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

5、加强危险药品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找寻。

四、危险药品的领取

1、建立危险药品领取填写表,包括领取日期、领取人、领取药品的数量等。

2、管理人员要和领取人全程谨慎进行工作,细心对照填写表格,并进行核实。

五、危险药品仓库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本室安全状况,排除一切隐患。

2、工作人员做好定期通风工作,以防止室内有毒有害气体堆积。

3、室内要配备灭火器并做好定期检查

4、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做好本室卫生清洁工作。

 

上一条:废液处理管理制度
下一条:生命科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实施细则